党建园地
规章制度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生活困难职工补助暂行管理办法

2019年07月03日 22:05  点击:[]

为做好职工困难帮扶,精准帮扶工作,关爱学校职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生活困难补助的范围

1.正式会员。

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本年度工作期间无违纪情况)。

3.工作认真负责,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重大工作失误。

4.团结同事,与同事友好相处。

二、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满足以上条件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生活困难补助。

1.本年内员工家庭因缺失劳动能力。一次性补助2000。

2.本年内职工非自身原因,家庭发生车祸、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损失达到1万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一次性补助2000元。

3.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以维继的职工。 一次性补助1500元。

4、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的(未达到大病互助条件),一次性补助2000元.

5、其他情况

三、困难补助的标准

每人每年补助1500—2000元,具体标准视职工的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领导研究讨论后决定。

四、生活困难补助的原则

(一)坚持用于确实需要帮助的职工身上的原则,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给予必要的帮助,体现学校的关爱,启发其工作热情,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二)一视同仁的原则,防止特殊化和重复补助等不合理现象。

(三)坚持公开原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五、生活困难补助程序

职工填写《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分工会主席初审→工会复审→党政联席会研究→公示。

六、生活困难补助金额:每年大约3万,由工会支出。

七、发放办法:职工提出生活困难补助申请。生活困难补助每年发放一次,职工应于每年度的12月10日之前提出,如有特殊情况于具体发生时提出。 补助金在本年度12月31日之前发放到位。

2016年12月5日

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工作岗位


联系电话


年龄


家庭住址


姓名

与户主关系

年龄

单位

月收入

健康状况





































目前主要困难情况

(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所在分工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工会负责人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校领导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党委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上一条: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下一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关闭

学校门户   |   护理系   |   临床医学系   |   康复保健系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   电话:1234567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