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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药学系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013年07月06日 22:05 本站编辑 点击:[]

为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性,转变作风,维护党的光辉形象,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员防腐拒变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订药学系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如下: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

二、认真制定和执行体现“两公开一监督”的议事规则、办事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增加透明度,增强监督力,取信于民。

三、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在公务活动中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公私分明,严格遵守有关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规定;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法规,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不乱收费;依法履行职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条件。

四、勤俭办事,不挥霍浪费国家财产。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厉行节俭,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吃喝;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生日、调动、乔迁等活动中,遵守有关规定,勤俭办事,不准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五、自尊自重,不从事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六、公道正派,不弄虚作假,不任人唯亲。实事求是,作风正派,不虚报工作成绩,瞒报工作问题;依法公正执行公务,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程序办事,不准违反组织原则任人唯亲。

七、严于律己,不谋取特殊待遇。

八、知礼守法,不违反外事纪律。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在外事公务中不违反规定进行与其职务、身份不相符的外事出访和考察活动。

九、要严格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员的党员监督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公仆意识,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十、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定期对照检查,自觉接受监督。如违反本制度的,将按党纪政纪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党总支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各支部书记每半年向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工作情况,并根据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抓好落实。

十二、考核办法和时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党支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并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本年部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考核时间半年自查、年终考核。

药学系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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