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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湖南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自考招生简章

2013年10月21日 22:52 本站编辑 点击:[]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中药药剂、中药鉴定、炮制、中药化学和中药及其制剂分析等中药学专业的基本知识与实践操作技能,毕业后能适应我国中药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在中药开发、生产、检验、流通与管理等领域从事新药研究、中药材鉴别、中药成分提取、中药饮片生产、中成药检验、医药营销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凡具有医药类专业的专科毕业或在读专科的学生均可以报考。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参考学时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代史纲要

2

22

国考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24

国考

3

00015

英语(二)

14

30

国考

4

03049

数理统计

4

40

省考

5

03050

中药药理学(三)

5

40

省考

6

03052

中药制药工程原理与设备

6

38

省考

7

03047

分析化学(二)

8

38

省考

8

03034

药学管理学

3

34

省考

9

03053

中药制剂分析

4

38

省考

S1

03051

药理学(三)(实践)

1

2

S2

03048

分析化学(二)(实践)

2

2

S3

03054

中药分析(实践)

2

4

S4

10254

中药学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55

10

07793

医药市场营销

5

免试英语(二)加考课程

11

05081

中药文献学

4

12

03982

中医各家学说

6

四、教学安排

自学考试是学生自学与教师辅导相结合,以学生自学为主,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辅导主要帮助学生掌握学习的难点、重点,引导学生学习。药学系根据省考试院下达的报考安排,采取集中上课方式开展本专业学员的理论教学和实践环节教学。

五、生源组织计划

自考助学机构本着服务学校,服务学生为宗旨,面向我校医药类专业全日制在校大专学生和我校已毕业的医药类专业大专学生,每年10月份制定招生计划,组织学生报名。

六、毕业文凭

学生修完“中药学”专业(独立本科)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临床实习及毕业论文答辩,由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加署湖南中医药大学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可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 chsi. com. cn)上查询。

七、学位申请

学生毕业2年内,可申请参加学位英语考试和专业综合课程考试;毕业生通过专业综合课程考试和学位英语考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授予理学士学位。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1021日起开始报名,11月10日截止报名

报名地点:新校区办公楼二楼药学系学管办公室

联系方式:18908439220(胡老师)、18908439796(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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